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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0章 林柯开始了反击

    樊晓星一溜烟的就跑到了飞天娱乐的总部,冲到了林柯的面前,迫不及待的问道:“谢总给你发的东西,你都收到了吧?你打算什么时候还击?”

    林柯捏捏樊晓星的小脸蛋,嘴角勾起,眼底闪过一丝狡黠:“当然是在敌人最得意忘形的时候,给他致命一击。这还用问吗?”

    “那什么时候是得意忘形的时候?”樊晓星问道。

    “快了。”林柯的目光看向窗外,玻璃窗上倒映着林柯的身影和笑容。

    “晓星。”林柯轻轻开口:“你知道什么叫釜底抽薪吗?”

    樊晓星点点头又摇摇头:“懂这个成语,但是不知道这个成语用在这里,是几个意思。”

    林柯轻笑了起来,垂眸说道:“这次事件的导火索是coc的漫画用了我的个人形象。”

    “对啊。”樊晓星点了点头:“然后呢?”

    “我这两天的时间,把所有的法律书籍都翻了个遍儿。在这个国度里,用公众人物的漫画形象进行创作,目前还是一片空白区域。也叫灰色地带。既不合法也不违法。只要不牵扯到国外,就是一个法不责众的状态。所以,这里面可操作的空间和余地就很大了。”林柯轻轻开口说道:“既然所有事情的起因,都是源自这一点,那就从根本着手,让这个事情从模糊的灰色地带,走向明确的地带。”

    “啊哈?”樊晓星更迷糊了,越发不懂林柯想说什么了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金姐敲门进来了:“林柯,已经按照你的吩咐,进行了授权,这是合同,需要你的签字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林柯给了樊晓星一个暂停的手势,拿过合同,在下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。

    金姐看到樊晓星过来,忍不住笑着说道:“这次的事情真是多亏你跟谢总了,等事情了了,我好好请你们吃顿饭。可千万别跟我客气!”

    “不会的,金姐,我一定空着肚子来。”樊晓星乖巧可爱的回答了一句。

    金姐拿着林柯签署好的合同,急匆匆的离开了。

    这一场战斗,轮到她们一方的正式反击了!

    这是第一步!

    “金姐这么着急,是要做什么?”樊晓星不解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刚刚签署的那些合同,是另外一个网站漫画部的授权协议。”林柯微笑着看着樊晓星:“有了我的亲自授权,那个网站专门创作同人类漫画作品的作者,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使用我的动漫形象,进行二次创作了!”

    樊晓星似乎明白了什么,开口问道:“你是想坐实coc不合法的行为举止?”

    “也不算是坐实。”林柯摇头说道:“毕竟没有足够的法律支撑。但是你要记住,有一句话叫做约定俗成。等一件事情做的多了,形成了自然规则,那么这个自然规则,在没有法律支撑的时候,也会成为参考标准。”

    樊晓星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,越发崇拜的看着林柯!

    妈呀,都是父母生出来的,林柯这脑子,怎么就这么好使呢?

    “我已经跟关系密切的几个圈内朋友打过招呼了,你来的正好,你也可以跟这个网站签署合同,允许他们使用你的漫画形象。”林柯淡定的说道:“许导、吴倩他们都选择了支持我,跟着我一起签署了这些合同。目前,我已经汇集了几十位一二三线艺人的签名许可了!”

    “我也签!”樊晓星马上说道:“我也来!”

    “好!”林柯点点头,也不跟樊晓星矫情,当即从电脑里调取了合同,递给了樊晓星。

    樊晓星大体看了一下,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。

    当天中午,一家名为天空者的漫画网站,突然发布了一条公告:“我站已经合法取得几十位明星艺人的合约许可,从今天起,站内所有同人类作品包括小说、漫画等文化再创作,将全部合法化!”

    这条消息一放出来,让网上乌烟瘴气的骂战,瞬间一静。

    林柯等人的签字,被网站都一一的放了出来,旗帜鲜明的授权给了网站。

    这就等于告诉大家,明星们的确是拥有自己的肖像权,任何人利用他们的肖想进行创作,的确是侵犯了他们的权利。

    被举报而封站的coc作者和粉丝们,如同被掐住了嗓子的鸭子,一下子发不出声音来了。

    一个是正版授权,一个是盗版冒用。

    两边形象瞬间对比出来了。

    林柯的粉丝们看到这一幕,终于有人忍不住站了出来,发布消息说道:“一个不经授权就肆意盗取他人形象进行创造的网站,那些作者和粉丝,是哪里来的脸,指责别人的?那些叫嚣着林柯要对此次事件负责的人们,你们都是盗版狗吗?口口声声指责林柯连累了你们家太太,请问你们家太太有正版授权吗?”

    “这是不是就等于说,有人偷了我家的萝卜,然后把萝卜做成了萝卜干,还没等着卖钱呢,就被人举报了。所以这个小偷,转身就怨恨种萝卜的人,举报了他的犯罪行为?”

    “真是大快人心!真以为国内没有这块律法就为所欲为了吗?国外那些大公司,可不惯你们这些熊毛病!肖像权了解一下?”

    这个时候,有人站出来反驳:“身为公众人物要什么肖像权?她有肖像权这种东西吗?”

    “就是就是!不就用了她的形象?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?”

    这些言论,终于激起了林柯粉丝的反弹。

    有人非常较真的搬来了法律书籍,要跟着两个人对峙:“来来来,我们亲自捋一捋,宪法说,公民拥有肖像权隐私权。我问一句,林柯是公民吧?她既然身为公民,凭什么就没有肖像权?凭什么就不能大惊小怪?”

    “我就这么说,林柯一直都不是偶像派,她一直都是靠实力一步步走到这个位置上的。所以,她凭什么就要牺牲自己的肖像权隐私权,成全小偷?大惊小怪?你觉得这是大惊小怪?那要不要我现在人肉你,然后把你的消息贴的满天飞?你可不要生气啊!你不能这么大惊小怪呀!我只是小小的用了你的一点隐私权而已!”

    “跟一群法盲真是永远都聊不到一起!支持林柯!林柯,接下来的打脸,我看好你!”